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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城管规划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发布日期:2020/11/26 9:10:54 浏览次数:5260 [字体: 标准]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城管工作实际,现将我局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情况

2019年423日,新修编的《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与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保证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局作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承担着优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质量的工作职责,该法正式施行后,我局紧紧围绕我县城管工作实际,全力贯彻实施。

一是市容市貌明显改善。以“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为前提,彻底取缔县城东园街、响灌路、红旗路马路市场,共取缔流动摊点812个、拆除占道摊位303个,设置城东零售菜场和黄海路零售菜场2个疏导点,共提供摊位1000余个,对摊贩经营户进行相对集中管理;完成对县城响灌路夜市排挡的综合整治,将长期占道经营的84个夜市摊点全部妥善疏导至集中疏导点;彻底取缔双园桥旧家具市场,全面拆除小浦解放路占道亭棚。县城户外广告得到有效整治,全面拆除县城楼顶大字、楼体立面灯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广告牌,严格规范广告审批,杜绝无手续违规广告。为扩大管理覆盖面,我局在县城实验小学、润生广场、响水湖公园周边完成新建标准化城市港湾3座,在金钥匙广场配备移动执法站1座,在高铁响水站配备由20名执法队员组成的专门管理队伍,强化重点地段的秩序管理。

二是城管执法成效显著。健全法治管理,执法能力显著提升,全年未产生行政诉讼。强化对违法建设、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的专项治理,在户外广告整治、学校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县城占道修车洗车整治、露天油烟烧烤整治等方面,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32次,送达限期整改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等455份,共拆除违建200余处,拆除违规户外广告180余处,暂扣违法占道设施237件,暂扣违章乱停非机动车412辆,与县城主干道周边950余户门面经营户签订“门前四包”协议书;根据县城建指挥部要求,全面完成通榆河县城段蓝线范围内搭建和珠江路北侧棚户区拆迁工作,共拆除老旧民居120余户,拆除面积8000余平方米。根据县消安委工作部署,对县城盛都一条街违章搭建、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等进行联合执法,共拆除违章建筑22处,拆除面积近2000平方米。加大县城建筑渣土管理力度,强化渣土执法,与交警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查处违法运输渣土车32辆。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职能,全年共移交案件302件,按时处置率、结案率均达85%以上。

三是全面推进垃圾分类。遵循“源头分类、源头减量、源头资源化”的原则,草拟出台《响水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在县城区及陈家港率先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在县城共投放三分类果壳箱850只,三分类垃圾桶150组,垃圾分类设施投放覆盖率为93.8%。在小区垃圾分类方面,在全县45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为100%,并对其中19家小区实行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引进专业化高资质公司进入响水垃圾分类市场,强势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截止目前,县城87家单位中已开展垃圾分类的有83家,剩余4家正在积极布设硬件设施。在镇区垃圾分类方面,根据县政府要求,将陈家港、黄圩、双港、小尖作为我县垃圾分类试点乡镇,率先推进镇村垃圾分类全覆盖。截止目前,各试点镇已基本建立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镇政府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共完成800余只分类垃圾桶的布设,新增垃圾清运车15辆。

四是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下达的高质量发展任务,涉及我局的指标为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经统计,截止目前,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为94%、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率85%、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31%。根据综合测算,我县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为82%,超过市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我局以完善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为重点,全面实施城乡“干净行动”,按照4‰的标准要求,配齐城乡环卫保洁人员,新增配备城乡各类环卫保洁车辆100余辆,与滨海焚烧发电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将我县城乡每天产生的近250吨生活垃圾全部送至滨海处置。在四丰填埋场新建2座餐厨垃圾处理站,每天平均处置餐厨垃圾10吨。与县灌河水泥厂建立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合作关系,并在县城郊结合部设置建筑渣土临时堆场2处,在提升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对临时堆放的渣土实行防尘网覆盖等规范管理。

五、民生实事成效显著。根据市县“两重一实”项目建设要求,近年来,我局共承担民生实事项目20余项,项目内容包含城乡环卫设施、城市亮化美化、城市市容整治、环境污染防治4大类。截至目前,我局承担的民生实事项目开工率100%,竣工率90%,大部分项目实现超序时推进。环卫设施方面,完成新建城乡压缩式中转站26座,实现全县城乡中转站数量达53座;新建四丰填埋场B库区,新增填埋库容55万立方;建设县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为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提供坚实保障。改革环卫工作体制机制,实行“行政式环卫一体化”,促进环卫资源整合,强化统筹管理,提高环卫工作质效。绿化亮化方面,完成灌江路、迎宾大道、东海路3条道路绿化提升,完成县城主干道导流岛绿化改造,完成提升县城道路节点7处;加装县城后街背巷路灯近400盏,完成S326路灯基础包封工程,着手实施县城“两纵两横”主干道楼宇亮化维修及县城32条主次干道2500余盏路灯光源改造工程,县城路灯亮化率达98%市容整治方面,实施东园街建筑立面出新及路灯加装工程,对解放路、双园西路沿街商铺广告牌进行统一设计安装,在县城黄海路、双园路等6条主干道设置24个遮阳雨棚,在县城主次干道漆画非机动车停车线5万余米。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新、改建县城公厕10座,新建农村公厕61座,全面提升公厕保洁标准,按照二类公厕要求,配齐保洁及管理队伍,改善群众如厕环境。在县城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在强化渣土执法管理的同时,新购置3辆多功能抑尘车,常态化对县城及城郊结合部进行抑尘作业,近年来,县城PM2.5得到有效抑制,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超过95%

二、存在问题

(一)城管基础设施滞后。县城缺乏集中停车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周边机动车停放混乱,主次干道两侧非机动车停放区较少,非机动车管理难度大。老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后街背巷住房密集且存在大量老旧棚户区,私拉乱接、无主杆线、简易旱厕、路边菜地等乱象仍明显存在。

(二)环卫工作水平较低。环卫体制机制改革进度迟缓,环卫行政式一体化运作仍未全面实行,环卫清扫机械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次干道及延伸巷道仍以传统的“人力+平车”的方式进行清扫,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布局不合理,老城区后街背巷、沿河岸坡等仍存在暴露垃圾堆放点。与响水镇、经济开发区等城关镇区仍未形成无缝衔接的环卫一体化机制,城郊结合部仍存在环卫保洁真空。

(三)管理体制存在扯皮。城市管理涉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多个方面,在实际管理当中职能交叉现象普遍,由职能的部门没有队伍,城管部门虽有队伍,但没有法定的管理依据,有时造成“城管一家干、多家跟着看”的局面。例如规划审批权在自然资源规划局,规划监管在我局下属城管大队,在遇到规划执法纠纷的时候,城管大队无执法主体资格,而我局又无规划法定职责。城市道路挖掘由住建局审批,但工程结束后留下渣土、坑塘等问题,又影响市容市貌。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汽车乱停乱放,造成市容秩序混乱和安全隐患,但机动车牌照属于交警部门管理,城管无权管理。城市噪声的管理方面,城管与环保部门也没有一个明确市容的界定。

三、有关建议

为切实提高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城乡规划监管制度,进一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发挥规划在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工作中的综合调控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规划意识和法治观念。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不仅是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而且还要包括开发商、物业公司、小区居民和老城棚户区居民,特别要加大城郊结合部、农村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对违章搭建的红线意识。

二是优化执法体制。建议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要求,将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归并到一家,形成职责明晰、管理有力、保障得力的运行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工作水平。

三是健全会商制度。把城管基础设施配套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环节,更广泛地将城市管理的需求纳入规划评审的内容,综合考虑城市停车场、集贸市场、市政配套、地下管线等对城市管理带来的影响,避免产生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先天性不足。

四是健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厕、游园广场、停车场等便民设施建设,扩大城市空间容量;增加城乡环卫设施配套,加快建设“三场一中心”,增强环卫配套作业能力,为推进垃圾分类打下坚实基础;突出抓好城市绿化亮化建设,注重城市整体品位提升。



响水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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