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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9/29 11:05:50 浏览次数:4531 [字体: 标准]

中小企业是实现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国际贸易形势、防疫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我县实体经济困难较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促进法律实施,今年8月至9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吴超同志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中小企业总体情况

我县共有全口径开票中小企业1000余家,占全县开票企业总数的99.5%,其中开票100万元以上企业400余家,零开票企业300余家。今年1-8月份全县中小企业实现开票销售94.99亿元,实现税收3.53亿元,占全县工业企业税收的52.74%。我县中小企业主要分布在纺织服装、机械传动件、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建筑材料等行业,吸纳2万余人就业,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法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02年制定,2017年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精心组织法律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建立协调机制,开展法律宣传。县工信局按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与发改、商务、科技等部门协同配合的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专业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更好推进法律实施,我县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暨服务联盟服务成果巡回展示活动,在今年6月份的县普法宣传周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建立了为企业服务微信群和QQ群,将全县中小企业纳入群中,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加快改革步伐,优化营商环境。全县“环境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部门、各镇区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捷化的营商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代办帮办”“一网通办”等改革举措,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机制,开辟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绿色通道,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营成本最低、政府服务最优”目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县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截止8月底,县内注册的774家中介机构中,126家被列入异常名录、248家拟吊销经营资格、27家被县行政审批局发函至市行政审批局禁止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县外注册的287家中介机构中有35家被责令退出响水市场。

(三)强化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提振企业信心。2019年全县减税降费38787万元,今年上半年减税8569万元,减免退社保费合计10024.99万元,拨付企业稳岗补贴250万元,减免98家中小企业房租费293.6万元,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止2020年9月,全县共收到上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951.6万元,已拨付629万元,剩余的319.5万元资金,县商务、环保等部门正在组织企业申报或准备资料。三是强化金融支持。大力开展普惠性、公益性融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县财源担保公司加强对全县中小企业担保力度,强化创业信贷扶持,为中小企业提供“苏科贷”服务,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四)加大服务力度,维护企业权益。一是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各部门积极搭建各类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创新发展平台,支持帮助企业成长。工信部门大力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上云”,今年预计新“上云”企业12家;商务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多次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洽谈会、博览会;人社部门积极引导高校就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推出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科技部门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执行力度,推动全县科技型企业总量大幅攀升。二是组织企业家学习培训。今年来,县工信局组织45名企业家赴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区学习培训,县商务、科技等部门也多次组织中小电商企业、科技型企业参加培训。三是依法推进清欠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2019年初,县政府办印发了《响水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共清理县卫健委、公安局、教育局、老舍中心社区、响水港集团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261万元,偿还率100%,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总的来看,法律实施工作有力有序地推进,形成了良好氛围,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法律实施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性工作不扎实,体制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有待转变。少数部门和镇区在面对企业促进工作时往往倾向于“抓大企放小企”,在面对中小企业时又“重强企轻弱企”,导致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基础不够牢,制度不够完善。二是人员力量比较薄弱。县中小企业局撤销后,全县中小企业促进工作仅由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负责,导致法律规定的职能有所弱化、虚化。三是法律“知晓度”“感受度”不高。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了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从调研情况看,法律宣传工作形式较为单一,往往“一阵风”“走过场”,宣传普及培训工作缺乏系统和长远安排,针对性不够强,覆盖面不够宽,社会影响不大,不少企业甚至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于这部法律的内容掌握得不深、不透。

(二)服务支持措施针对性不强,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财政支持力度不大。法律第二章对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发展基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评估作了规定。我县目前仅有年初预算安排的1500万元“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包含部分对中小企业的奖补内容,缺乏针对中小企业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发展基金。二是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法律对服务措施作了专章规定,在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等章节也提出了加强公共服务的要求,但是一些部门的服务意识还需增强,服务效能有待提升。我县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了一些服务机构和平台,但运作效率还不够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够,不能满足企业差异化、高质量的服务需求。三是对中小企业还存在差别化、不公正待遇现象。法律规定的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在实践中尚未落实到位,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一些中小企业反映近几年政府的奖补政策过多集中于大项目、优势产业,中小企业能够争取的资金比以前少了。针对疫情影响,今年财政部、银保监会及时出台了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投放应急救急贷款等一系列财税、金融政策,但是县内一些银行不愿将应急贷款向中小企业投放,企业上门咨询还含糊其辞。同时还存在融资难、融资贵、份额少、时间短的问题。四是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在少数执法部门不同程度存在。法律第五十六条对规范涉企监督检查作了规定。涉企监督检查频繁重复的问题依然存在,联合或合并检查在实际执行中不到位,多部门、多层级检查的统筹协调不够,基层部门和企业迎检负担较重。有的企业反映迎接检查“疲于奔命”,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态度不佳、令人反感;有的执法人员没有运用好首次不罚;有的部门为完成处罚数量而处罚;有的行政监管和执法部门习惯于一罚了之、一关了之,不注重批评教育和帮助企业整改,导致企业存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三)损害企业权益现象时有发生,投诉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畅通。一是权益保护力度不足。法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从检查情况和平时了解情况来看,涉及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信访行为仍有发生,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查封、扣押、冻结和对个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严谨。二是涉企收费不够规范。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政府直接向企业的收费明显减少,但中小企业的获得感仍然不强,有的企业反映行政审批项目较多、流程较长、材料较多、费用比较高。三是企业维权渠道不畅。法律第五十一条规定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建议、受理投诉举报。在检查中,企业普遍反映有关部门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的渠道不畅,各类行业商会的作用也没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几点建议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中小企业是发展之基,加快建设产业美丽开放幸福新响水必须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摆在战略位置。对此,检查组提出五点建议:

(一)健全体制机制。设立实体化运行的响水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增加人员编制,作为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专职机构,全面担负起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分镇区举办“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宣讲专场”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和内容,引导全县各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职、中小企业守法经营,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到中小企业开展集中调研或组织召开集中座谈会,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梳理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切实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要加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运用好监测和评估成果。

(四)发挥商会作用。充分发挥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工作,使其真正成为企业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合作共赢平台,以及企业自律的平台,成为连结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并邀请商会与协会负责人列席政府相关会议,沟通信息,宣传政策。

(五)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服务意识、持续降费减负、简化行政审批,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要加强财政支持,县工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研究,从明年起在县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促进工作专项资金,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政策,支持县内优质中小企业发展。要加强部门执法能力和素质建设,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人才培养,确保将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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