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管理登录

首页 > 监督纵横 > 执法检查 > 正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8/6/1 9:44:13 浏览次数:6289 [字体: 标准]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孝将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县统计局和响水镇,实地察看统计制度建立、人员设施配备、台账资料规范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统计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为《统计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全县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增强,为服务县委重大决策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夯实基础,依法统计能力显著提升。一是领导重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从统计工作需要出发,为统计局增加行政编制1个、事业编制2个,同时,协调增加统计办公用房、足额保障统计工作经费、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为提升统计工作能力提供重要保障。二是优化手段。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重点建设统一完备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一规范的企业一套表制度、统一完善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安全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实现了统计报表无纸化、数据采集电子化、传输处理网络化和业务流程规范化。三是加强指导。按照省定“四化三有”(有主管领导、有工作机构、有统计队伍、有必要工作条件,统计管理法制化、统计业务活动制度化、统计数据处理信息化)的要求,扎实推进镇区统计规范化创建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村居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镇区规范化建设达标11家,示范单位3家,响水镇东园社区入选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7年度统计守信企业。

(二)造浓氛围,统计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县统计局根据《响水县统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安排,每年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宣传。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广场宣传工作。二是针对重点对象宣传。向党政领导干部、村居统计员和企业统计人员分类发放宣传资料,今年,还将积极争取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委政府学法计划和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对统计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响水县统计局学法用法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集中学习会议,每年度进行一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本级统计法制培训,累计受训达500余人次。

(三)加强执法,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升。县统计部门每年制定全县统计行政指导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实现对全县所有镇区行政指导全覆盖,并形成“一镇区一意见”,要求各镇区在统计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安排、办公设施等方面提供保障。去年,县统计局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利用“双随机”平台随机抽取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完成对28个调查对象的执法检查。期间,共查处企业向统计部门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统计违法案件3起,达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维护了统计法制的尊严与权威。

二、《统计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统计法》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在贯彻实施《统计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一是统计法制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影响力和社会知晓面有待提高。二是部分镇区和部门领导统计法律意识不强,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统计数据不够准确。三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不配合统计工作,对统计部门的调查和执法检查存在抵触情绪,尤其是一些企业以保守商业秘密、保护个人信息为由,拒报、迟报统计资料。

(二)统计综合协调体系有待完善。一是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协调力度有待加大,一些调查报表交叉重复,导致“数出多门”。二是些重要经济指标的数据逻辑性、衔接性、匹配性不强,存在数据逻辑问题。三是各部门间统计信息资料共享渠道不畅,对统计监测、核算、分析等带来不利影响。

(三)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有待提高。一是基层统计机制不完善,镇区统计工作人员专职化程度不高,村居和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影响统计工作成效。二是统计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有待优化,且轮岗频繁,流动较快,工作缺乏连续性,导致统计数据的质量难以保证。三是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手段亟待改进,统计创新能力不足。

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计综合协调体系。要提高政府统计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对部门统计的管理和指导,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有效机制。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尽快出台规范统计工作意见,以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统计能力,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建立健全政府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督促检查,定期分析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县政府要切实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把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七五”普法为契机,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统计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不断优化统计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要突出重点人员、重点产业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带着典型问题、具体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作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故意虚报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要完善统计违法违规预防机制,加快构建统计综合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对一些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曝光,促进《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落实,推进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工作总体水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镇区要进一步充实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力量,逐步提升专职化水平,保证基层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要扎实抓好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和规范基层统计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创新统计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打印   关闭

© 版权所有:响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2019 备案序号:苏ICP备12042606号-1

主办单位:响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苏公网安备 320921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