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管理登录

首页 > 监督纵横 > 执法检查 > 正文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报告

发布日期:2017/8/1 9:17:14 浏览次数:6485 [字体: 标准]

关于《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7727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71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顾祝生副主任带队,对《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锦绣园小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数字化城管检查点以及中奥华府建筑渣土检查点现场。之后召开座谈会,检查组听取了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2004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宣传发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县市民文明意识、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得到了有效提升,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响水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基础,推进标准化建设。一是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建立不间断巡查、坐席员监控巡视、监督员报告、群众举报四位一体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交办责任单位督促整改。二是推行环卫市场化外包,督查考核和奖惩挂钩,促进环卫企业高效运作。三是提高机械化作业率,添置了3台洗扫车,新设和更新400个果皮箱、80个流动式大铁箱、900余只垃圾桶、改建公厕10座,极大地改善城市环境。四是利用无害化设施解决垃圾无处堆放问题,投入2700万建设了四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全县建设了16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并根据垃圾倾倒需求在全县范围内设置了垃圾容器,初步完善了我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环卫机械化作业率显著提高,工作效率明显增强。

(二)突出主体,落实相关责任。抓好责任区的责任落实,让沿街经营户、部门单位、施工企业担起相应责任。每年年初都和沿街经营户、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门前四包”管理责任;落实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用地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小区垃圾清运纳入环卫市场化管理;及时落实开发企业、建设企业施工管理责任,监督施工现场内部道路硬化、外出车辆冲洗设备配置、使用到位;落实混凝土、砂石销售企业、个人密闭化运输管理责任,防止运输沿途抛洒、滴漏污染道路。

(三)突出规范,加强城市管理。一是加强队伍的整合。加强内部人员调整,实行“大数字”,数字城管一支队伍负责面上巡查;实行“大环卫”,环卫一支队伍负责现场处置;实行“大监察”,把园林、路灯执法处罚职能并入监察大队,监察大队一支队伍负责执法处罚。二是加强环境整治。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263”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文明卫生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整治。三是规范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杜绝粗暴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市民文明意识有待提高。近年来,通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强有力的宣传造势,广大市民的素质以及自觉维护市容环境、文明出行、文明行车的意识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全县市民素质仍然参差不齐,乱扔乱吐、乱涂乱写、乱牵乱挂、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市民维护公共环境及设施的意识依然有待加强。
(二)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卫设施不够完善。虽然县政府近些年加大了公共基础设施投入,添置、更新了许多环卫设备,但与现代化城市管理要求和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县城内四、五排河及三洪河水质亟待提升。经过前期疏浚整治,县城河道水质明显改善,但因沿河住宅小区的生活污水管道没有进入污水处理厂,而是直接排入河道,同时水流不畅,造成河水污染,水质较差。二是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我县至今没有建筑垃圾处置场,施工、拆迁产生的含有建筑用胶、涂料、油漆等大量固体垃圾,沟塘简易填埋后,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健康。三是压缩中转站规模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为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我县将从今年8月份开始,全县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滨海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为提高垃圾收集、转运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需要在县城周边建设一座大型压缩中转站。四是部分基础设施标准不高。新区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公共设施不足,县医院西侧、北实小对面等个别老公共厕所比较简陋,通槽式蹲位,设施不全;自来水管网等市政工程改造后,道路复原标准较低;沿路及小区内垃圾桶大部分缺少桶盖,夏季蚊虫横飞,异味扑鼻。

(三)日常管理还存在死角。临时摆摊设点、市场和夜市占道经营问题经过城管等部门大力整治,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灌河路、红旗路、响灌路、东园路等街道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将鸡笼推到路上,因占道经营而污染路面产生大量垃圾,并经常造成交通拥堵。钢材、汽车、大理石、花卉等因缺乏专业市场,商品都是常年摆放店外经营。餐饮油烟污染较为严重,县城灌河路、淮河路、幸福南路等街道两侧,每到夏季晚上,烟雾缭绕,空气混浊,地面油迹斑斑。停车秩序较为混乱,为了方便,大货车、小轿车、电动车随意停放,造成路面小道板损坏和交通堵塞。

(四)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违章搭建及小区内私搭乱建、破墙开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而协作配合、联合执法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不能靠个别部门单打独斗,需要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处理好正面与反面的关系。搞好市容环境卫生,不仅是保障《条例》全面贯彻实施的客观要求,也是文明城市建设的内在需求。因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和事迹。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社会意识和公德意识,把《条例》要求转变为自觉行为。同时,要加大违反《条例》行为监督和曝光力度,在媒体上开设“城市管理不文明行为曝光”专栏,对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规摊贩和夜市、乱扔乱吐、破坏绿化等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处理好规划与建设的关系。要注重城市规划引领、源头作用,体现规划前瞻性。在新区规划上,要充分考虑钢材、汽车、大理石、花卉、废品收购等专业市场的需求,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共停车场、农贸市场、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厕所等市政公用设施;加大老住宅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力度,生活污水集中统一进入污水厂,坚决杜绝直排入河的现象;加快建筑垃圾处置场、大型压缩中转站的选址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加大垃圾分类回收设施投放力度,减少垃圾处置总量。通过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充分满足城市物质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三)创新机制思路方法,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一要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建议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有效整合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政府职能和执法力量,建立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联动机制,做到城市管理信息互通、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二要创新思路,坚持做到“堵”“疏”结合。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钉子摊”、“犟头户”,要动真碰硬,该“堵”的要坚决“堵”住,维护好大多数市民群众的利益。对服务对象的合理需求也要予以适当安排引导,做到“堵”“疏”结合、变“堵”为“疏”。全县流动摊贩达1000多个,尤其是烧烤摊点既影响交通秩序,又影响周边环境,建议尽快设立疏导点,便于统一规范经营。针对红旗路菜场,要积极寻找闲置土地、废弃场所或有条件的背街小巷,灵活开辟市场,引导摊点进入市场规范经营。三要创新手段,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能力。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增加覆盖区域,提升服务功能,建立“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新型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受理反馈、跟踪督查机制,形成立体化、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格局。加快垃圾分类推广工作,探索开展家庭垃圾分类检查评比、“垃圾换购”等活动,调动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打造精品示范街道,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思路,对县城街道进行区别分类,确定不同的管理标准,分类治理。对县城黄海路、双园路、金海路等重点街道要从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立面整治、门头招牌等多个方面进行提升改造,定期清洗、粉刷临街建筑物外墙,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品质,打造一批市容靓丽、环境优美的精品街道;对车多、人多的长江路、幸福路、军民路、珠江路等主要街道,要突出整治出店经营、乱停乱放,打造一批经营规范、停放有序的示范街道;对老城区的后街背巷要抓功能完善、环境整洁。通过对各类街道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打印   关闭

© 版权所有:响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2019 备案序号:苏ICP备12042606号-1

主办单位:响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苏公网安备 320921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