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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

发布日期:2015/11/18 9:15:40 浏览次数:5532 [字体: 标准]

七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对我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进行了审议,肯定了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财政工作的不足,同时要求财政等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抓好“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提升预算法制意识” 等四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落实情况现回报如下。

一、以实施新《预算法》为契机,全力提高预算法制意识。

一是认真做好《预算法》宣传培训工作。组织财政系统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新《预算法》,先后组织7批近100人次,赴上海财大、厦门大学、盐城工学院等高等院校,系统学习《预算法》。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对口服务单位《预算法》的培训工作,先后组织乡镇财政所人员、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等4期专题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各单位预算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得到提高。

二是严格按县人大要求做好预决算回报工作。3月份,在规定时间内将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部门预算及时批复给各预算单位;并按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做好2014年县本级决算情况、2014年县本级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5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专题回报,并严格落实审议意见。2016年,我局将按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进一步做好预算工作,及时将批复文书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是全力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2015年我县百分之八十的预算单位已利用自身网站、《响水报》等媒体对部门预决算进行了公示,同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有要求做好询问答复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我县将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示工作,力争公示面达到百分之百。

二、强化预算管理,全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一)实施应编尽编。2015年,我县在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基础上,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三圩盐场等单位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将招标办、殡仪馆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

(二)编制全口径预算。将单位所有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今年,我县1-9月份实现非税收入129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8%。主要增收项目是殡仪馆收入220万元,国土局罚没收入310万,法院收入增加200万元,建设局590万元。2016年,我们将继续做好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同时将部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编进预算。

(三)实行精细化管理。2015年支出预算编制做到,按功能科目分类到项,按经济科目分类到款,专项业务费要求预算单位细化到具体经济分类科目中。对专项项目支出,除财源建设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招商引资资金等综合类资金由财政代编保留在总预算外,农村低保、尊老金、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由具体实施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与年初算一并下达,有效地减少了预算执行中的二次分配。

(四)推进项目绩效管理。2015年,县财政建立了项目库,由科室负责项目库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15年,共组织对投资6.14亿元的教育现代化工程、投资1086万元的农桥项目(其中省补760万元),实施全过程监管。2016年,我县将进一步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对当年需新增的项目,根据上级政府、财政及其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以及县委、县政府决定安排;对财政已安排的老项目,单位在申报2016年项目经费时,要先将2015年该项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和2016年使用计划分类列出,再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提出2016年预算初步安排数额。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项资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三、加强财政监管,全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2015年对村庄建设、村级公共维护、农村环境整治等涉农资金1607万元进行了整合,统筹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及长效机制建设;对产粮大县奖补资金850万元、新增耕地建设有偿使用资金457万元进行整合,用于土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复垦项目。统筹资金增加了发展及民生投入,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年初,我县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本级财政统筹管理;对县本级安排,当年未使用或未用完的,收回总预算或调整安排用于其他亟需安排的项目。11月份,我局将专门下发文件,抓好本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2016年,将对财政、部门所有结余、结转资金编进预算。

(三)抓好债务管理工作。2015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将债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乡镇、部门、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情况进行按月统计、及时分析、动态监管。对经济开发区浦发银行等新增1亿元贷款,沿海经济区华夏银行新增3000万元贷款、港城公司新增6900万元贷款等,严格执行政府批准,单位明确还款来源,财政列入预算安排等手续,有效地防范债务风险。今后我们将科学设定债务风险警戒指标,合理确定乡镇区举债规模,建立与政府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新机制。

(四)强化社保资金监管。扎实开展社保人员清查工作。1-10月份取消不符合城乡低保对象1280人,年节约支出31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166人,年减少支出52万元,农村低保1114人,年减少支出264万元。加强社保基金专户管理,确保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统筹帐户资金,清理社保帐户,将原有的多个帐户撤并为现在的3个。做好帐户资金增值工作,4月份,我局与农行、建行、江苏银行等八家银行,签订社保资金存款优惠协议,利率从原来的0.35%活期存款利率调整为2.88%的优惠利率,年可实现社保资金增值1100万元。

四、优化收支结构,全力提高财政保障功能

(一)完善收入考核体系,鼓励乡镇发展实体经济。今年乡镇区财政收入考核侧重对实体税收考核,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在镇区综合绩效评估中的考核分值,引导镇区既要完成收入增长目标更要注重提高收入质量。

(二)推进综合治税,强化收入征管。

一是加强综合治税平台建设。今年我县按照县政府关于综合治税的要求,突出抓好工商、国土、交通、住建等24个部门配合工作,要求部门及时反馈税源信息,税务部门按月对信息报送及时率进行考核。1-10月份,单位信息报送及时率达95%。地税部门共收集涉税信息31843条,通过比对分析稽查评估,产生实体税收2745.2万元。

二是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国地税部门能加大税收分析力度,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做好税源监控工作。1-10月份,国税部门共组织对245户企业进行风险应对,应对成效显著,查补税收5754万元,完成总成效为11830万元,户均成效48万元,人均成效126万元,排名均为全市前列。地税部门通过对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源头控管,产生有效实体税收7056.15万元,其中建筑业5623.2万元,房地产1432.95万元。

(三)加强收入督查,保证收入高质量完成。1-10月份,我县共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47671万元,同比增长15.6%,税占比88%。增幅全市排名3位,全省排名9位;税占比全市排名第4位,全省排名第4位。

(四)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发展与民生投入。

一是支持镇村经济发展。设立1000万元镇村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引导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全民创业,推动镇村经济发展,目前已使用79万元,年终将专项用于考核兑现。

二是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设立1000万元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引导资金,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提高税收收入比重,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10月份已使用242万元。

三是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制订出台《响水县专利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设立专利奖补专项资金,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创新驱动”战略,县设立100万元专利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

四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低门槛、低保费、高服务”的理念,为县内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1-9月份累计为德龙、荣鑫等46户工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07亿元,为大和、德龙等44户企业提供应急救助资金6.45亿元。帮助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五是提高民生支出比重。1-9月份累计拨付各类民生支出273018万元,占总支出72.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64万元;教育现代化及镇区幼儿园建设等支出69676万元;新农合补助等医疗卫生支出30114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1304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20519万元。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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