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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7/31 15:15:48 浏览次数:9346 [字体: 标准]
 

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726日在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响水县财政局

各位主任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报如下,请审查:

一、2017年度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财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进展,全县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99000万元,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31000万元,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012万元,占调整预算103.5%,自然增长-19.3%;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008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2.9%,同比增长9.7%

2017年,全县可用财力合计687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0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586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5400万元,调入资金4329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418万元,上年结余36367万元。全县财政支出合计5500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65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4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7996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42335万元,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0000万元,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21400万元,县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737万元,占调整预算97.0%,自然增长-6.3%,主要是因为县本级税源减少。

2017年初,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27297万元,经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390566万元,比年初增加63269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和专项转移支付,县本级支出预算为455632万元,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417万元,占调整后支出的91.6%,比上年增长29.7%

县本级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30万元,占调整预算95.4%,同比增长36.9%,主要是补发住房补贴及年休假;国防支出704万元,占调整预算90.5%,同比下降4.1%,主要是上年度人武部用于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工程款30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252万元,占调整预算89.3%,同比增长27.7%,主要是公检法系统人员补发住房补贴及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增加;教育支出107491万元,占调整预算95.6%,同比增长12.1%,主要是人员调资补发住房补贴;科学技术支出1864万元,占调整预算76.3%,同比增长30.2%,主要是盐城市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奖励资金3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78万元,占调整预算89.0%,同比增长71.2%,主要是电视台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75万元,占调整预算91.1%,同比增长47.7%,主要是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8370万元及机关养老金历年缺口补助1431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2792万元,占调整预算93.1%,同比下降11.8%,主要是上年度县中医院资产转让支出12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220万元,占调整预算55.0%,同比增长67.6%,主要是省级环保引导资金支出增加451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94万元,占调整预算69.9%,同比下降16.3%,主要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支出减少262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9725万元,占调整预算95.0%,同比增长20.5%,主要是灌河治理增加支出7700万元及低收入户创业就业资金130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892万元,占调整预算93.2%,同比增长50.9%,主要是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支出1462万元及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支出增加113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3685万元,占调整预算96.8%,同比增长364.9%,主要是城市资产投资公司及灌东经济开发公司发展资金支出163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503万元,占调整预算89.8%,同比增长98.0%,主要是德龙镍业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出723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483万元,占调整预算84.2%,同比增长545.1%,主要是支付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74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61万元,占调整预算99.7%,同比增长199.1%,主要是东城公司金港家园集中居住安置房建设支出12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552万元,占调整预算40.6%,同比下降46.9%,主要是粮仓物流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2017年,县本级当年可用财力合计599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736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75867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54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5608万元,调入资金4329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430万元,上年结余36359万元。县本级当年支出合计599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4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65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4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7996万元,滚存结余42335万元,县本级当年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3200万元,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1991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190606万元,占调整预算95.7%,同比增长275.7%,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77834万元,占调整预算186718万元的95.2%,同比增长299.1%

2017年初,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3200万元,经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2448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7490万元,占调整预算88.8%,同比增长376.6%,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203359万元,占调整预算228613万元的89.0%,同比增长448.3%

全县基金预算可用财力293187万元,其中:基金收入1906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597万元,债务收入55000万元,上年结余459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7490万元,上解支出23万元,债务支出5000万元,调出资金4329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73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1297万元,占预算123.2%,同比增长25.0%。分别是:(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511万元,占预算144.0%,同比增长50.0%(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977万元,占预算105.7%,同比减少34.7%(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614万元,占预算128.0%,同比增长19.5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206万元,占预算175.5%,同比增长41.9%(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21万元,占预算127.0%,同比增长39.3%(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28万元,占预算104.0%,同比增长5.0%(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940万元,占预算99.1%,同比增长8.4%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4575万元,占预算102.7%,同比增长16.2%。分别是:(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842万元,占预算102.5%,同比增长12.1%,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月人均基本养老金5.5%的比例提高待遇。(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001万元,占预算69.4%,同比增长9.3%,主要是当年领取失业保险的人数比上年减少110人,月领取标准比上年提高29.6元。(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446万元,占预算111.9%,同比增长21.3%(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24万元,占预算71.4%,同比下降26.0%(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983万元,占预算203.1%,同比增长136.9%,主要是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二个孩子政策后,生育人数有所增加。(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537万元,占预算93.6%,同比增长16.7%(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842万元,占预算102.6%,同比增长20.0%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6722万元,累计结余118715万元。分别是:(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2669万元,累计结余19963万元;(2)失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976万元,累计结余10913万元;(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7168万元,累计结余33319万元;(4)工伤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282万元,累计结余3310万元;(5)生育保险基金当年赤字62万元,累计结余2245万元;(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4591万元,累计结余33687万元;(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98万元,累计结余15278万元;另外,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35631万元,支出30055万元,当年结余5576万元,累计赤字128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万元,经事务所审计确认,应实现收入101万元。因我县国有企业规模较小,资金周转比较困难,当年利润未能在年终结账时及时上缴,致使当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收入。20184月已补缴县财政。

三、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及措施

    (一)深化征管改革,不断凝聚征管合力。奋力推动考核改革。专门制订2017年全县财税贡献奖考核办法,改革传统考核办法,加大实体税收考核分值,首次将增值税作为一项指标考核。改革收入统计办法,对原合作引资企业由所在地园区进行收入统计,镇区按比例分成以及响水镇、陈家港镇小税种下划等办法不再执行,让所有镇区同一水平线起跑,进一步调动镇区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年末,化工园区、响水镇、运河镇、老舍中心社区、张集中心社区等7个镇区超序时完成了实体税收、增值税等收入目标。努力创新征管机制。建立国、地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进税务部门纳税服务深度融合,尽量让纳税人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国、地税部门全年相互代征税收6000多万元;强化联合执法,累计清理欠税1615万元、清理欠费企业87户合计1102.32万元;联合签订四方税款划缴协议1685份,协同办理设立、变更登记6603户、注销462户,完成纳税人信用评级1804户,开展税银互动、支持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19户合计12.05亿元。着力推进综合治税。将国土、交通、招投标办、人行等部门作为综合治税第一方阵,进一步调整充实全县社会综合治税成员。出台响水县综合治税意见,突出镇区协护税组织建立和运行,扎实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地籍调查、登记、土地出让转让、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信息。201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14亿元,比上年增加0.54亿元;土地增值税4674万元,比上年增加336万元。大力培育总部经济。制订总部经济激励办法,对镇区招引总部经济实行专项考核。协调国、地税部门支持镇区加大招引力度,全年共招引总部经济项目11个。其中江苏运钢属于互联网+运输新兴企业,6-12月份已实现各项税收1163万元,对全县财政收入起到了很好的补充。2017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012万元,顺利实现市考核要求,自然增幅、同口径增幅均列7个县(市)第4名,税占比达75.1%,比去年同期提高6.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2017年,在全市目标任务财政单项考核中,我县名列第2名。

(二)助推经济发展,努力提升运营质量。壮大龙头企业。整合全县资源、资金要素,聚集融资平台公司资金投向,全力支持德龙集团延伸产业链条、推进跨越发展,全年开票销售301.64亿元,同比增长23.3%,实现税收4.40亿元,成为全市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争取环保资金近2000万元,支持国华电厂进行节能升级改造,顺利通过省环保厅核查验收,国华电厂实现税收1.94亿元;帮助大和氯碱盘活资产渡难关,企业呈现产销两旺好势头,全年实现税收3888.09万元;今年全县税收超千万元企业达39家,比上年增加13家,其中:之江化工实现税收5360万元,同比增长396.5%;恒利达化工实现税收5286万元,同比增长24.9%,全县龙头企业实力进一步壮大。振实体经济。认真落实增值税率简并、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全年累计减免税款4.57亿元,其中征前减免4.56亿元,退库减免37户合计减免税款38.3万元。深化财银合作、放大担保效应,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资金难题,全年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4.29亿元、应急救助3.53亿元。全年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开票销售497亿元,同比增长31.5%,实现税收14.14亿元,同比增长81%推进载体建设区是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今年以来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8亿元,支持县工业经济区建设合金新材料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在周边县率先完成生态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1110多户居民搬迁,对生态化工园区实行封闭化管理,成为全省化工类首家科技产业园。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科学技术投入1864万元,同比增长30.2%,建成合金新材料产业、新医药产业等产业研究院三个。创新财政+金融合作,为2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苏科贷总额达6340万元。发放科技创新券68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总量全市第一,成功获批省创新型试点县。做实镇区发展基础。安排奖补资金5753.88万元,对镇区标准厂房进行奖补,当年新建72万平方米。安排资金1.1亿元,对镇区工矿废弃地、土地增减挂钩进行奖补。投入资金400多万元,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产权交易,确权进度全市第一,交易额稳居全市前三,做实了镇区发展基础。

(三)加强基本保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支持教育优质发展。拨付教育建设专项资金1.46亿元,组织实施新建学校、智慧校园等八大类工程。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按时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397万元。安排教育质量奖励1300多万元,提升教育软实力。发放助学金1033万元,确保上学路上一个不少。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向民营学校购买公办学位,补足义务教育短板。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安排资金5500万元,加大基层医疗标准化建设投入。投入资金3064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年安排资金6129万元,弥补基层医疗机构收支差额。开展镇区规范化妇幼门诊建设活动,超前完成十三五建设任务。强化公立医院债务管理,县财政调度资金2.8亿元,将县医院、中医院集资款全部清退到位,减轻了医院发展包袱。足额安排社会保障资金。安排资金2.91亿元,将企业养老等保险配套到位;安排资金7800多万元,将低保、五保户等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到位;安排救助资金2498万元,使全县低收入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得到保障。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按照大口径、高比例、全覆盖的要求,安排资金4.2亿元将住房补贴20161补发到位。按规定提高了村干部报酬、优抚对象补助、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基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推进农业农村建设。争取各类涉农资金4.69亿元,实施农田水利工程项目12个,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1.02万亩。安排资金2.3亿元,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225公里,提前完成市下达计划。安排设施农业奖补资金2000多万元,对全县西兰花等项目进行奖补。农业保险实现镇区全覆盖,全年理赔2375万元。支持精准扶贫工程,安排资金2099万元,保证了低收入户就业创业、光伏扶贫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安排资金500多万元,发放低收入户就诊惠民医疗卡,获得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

(四)坚持依法理财,扎实做好财政改革管理。改革镇区财政体制。按照保障基本、服务均等、鼓励发展、激励增收的原则,进一步改革镇区财政体制,建立均衡保障机制。全年累计拨付镇区各类经费15.5亿元,保证了镇区的正常运转、发展和稳定。深化集中支付改革。推进预算均衡执行,支出进度一直处于全省中上游水平。在响水镇、经济开发区集中支付试点的基础上,对所有镇区全面推行集中支付。制订单位公务卡结算办法,在全市首次试点单位公务卡。建立人大与财政集中支付联网工作制度,在全市率先实现联网监督,受到市人大领导的表扬。切实防控债务风险。向上争取债券资金10.04亿元,对17个单位存量债务进行置换,支持港城中学等民生项目实施。出台《响水县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办法》等债务管理文件4个,按省、市要求完成全县违规担保、违规集资、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清查活动;严控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制度建设。首次完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工作。全年共出台《响水县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16个,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编制财政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推进财政工作标准化。开展政府采购评审。经过公开遴选建立评审服务商库,全年对智慧公交、新兴产业园厂房等30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年节约资金4600万元。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家管理,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连续两年获省财政厅考核一等奖。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度县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受营改增等政策累积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但脱贫攻坚等刚性支出增多,收支面临紧平衡;固化项目清理难度较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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