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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7/7/31 11:29:28 浏览次数:5916 [字体: 标准]

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7年7月27日在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十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有关规定,近期,财经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孝将带领下对财政部门编制的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调研和初步审查,结合县审计局《关于响水县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计说明,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年初,县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1300万元,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89100万元,实际完成125647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141%,自然增长-3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4951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91.6%,自然增长-70.5%;非税收入完成80696万元,占年度预算数的201.6%,自然增长96.8%。加上上划中央收入38749万元,县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164396万元,占年度预算数的128.4%,自然增长-37.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年初,县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47800万元,预算执行中,经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支出预算增加28290万元,调整为276090万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及债券转贷收入,经年终决算,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调整预算数为392822万元。实际完成支出35645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0.7%,比上年增长21.3%。其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文化体育等民生方面的支出208246万元,占当年公共支出的58.4%,用于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87595万元,占当年公共支出的24.57%,两项合计达8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县本级完成公共预算收入125647万元,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24836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83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94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53465万元,调入资金320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19512万元,县本级当年财政总收入671319万元。当年,县本级完成公共财政总支出6713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支出35645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27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4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646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824万元,年终结余36367万元。当年,县本级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7522万元,预算调整数为48729万元,实际完成基金收入50736万元,占预算104.1%,同比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收入44558万元,占预算102.6%。2016年完成基金支出45632万元,占预算49.8%,同比增长16.6%,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37092万元,占预算的48.9%,同比增长18.5%。        全县基金预算可用财力150968万元。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45632万元,上解支出44万元,债务支出27268万元,调出资金3204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5984万元,实现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081.03万元,占预算的89.2%,同比增长20%。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7243.73万元,占预算的79%,同比增长17.3%。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3837.3万元,累计结余91944.0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

从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来看,2016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深入贯彻落实县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重点支出得到保障,政府债务管理得到加强。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响水县2016年县本级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县财政局局长胡卫东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响水县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同时,我们在调研和决算审查中也发现,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中仍然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实体税源不丰,税收质量不高,实际可用财力减少;预决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比例不高,银行工资代发工资存在隐患;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还不到位,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亟待加强;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法律意识淡薄,违规违纪现象依然存在等。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重点工作的几点建议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科学严谨测算各项收入,量入为出安排各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可以预见的上级专款编入部门预算,将已确定到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及时批复,减少部门预决算差异。要完善决算报告内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政府及融资平台债务规模、资金结构,使用和偿还等方面要具体详实。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

2、充分发挥财政功能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要充分发挥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职能作用,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保证各项收入及时征解入库。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及时分配和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确定预算稳定调剂基金规模,规范使用方向,更好发挥调节功能。加大力度清理结转资金和各类往来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禁违规举债,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3、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强化项目支出管理。要以项目库管理为基础,优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方式。建立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所有项目要有立项依据、预算需求、绩效目标等,经过评审方能入库,列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严肃查处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等行为,要强化对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出台投融资管理制度,实施阳光操作,对政府融资平台投资的重大项目要进行风险评估,降低资金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4、加强审计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融资平台资金风险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查和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并在今年11月份将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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