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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7/27 16:19:50 浏览次数:3928 [字体: 标准]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份和7月上中旬,我们通过深入镇区走访代表、查看建议办理现场、发放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召开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对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和我们在日常督办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1月,在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59件,经过整理合并交各承办单位办理的为149件。其中,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承办142件,县法、检两院承办3件,县委相关部门承办3件,人民银行承办1件。同时,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议》等14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领办,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室重点督办,已办结5件。

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均已答复。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1件,占47.6%;正在推进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5件,占50.3%;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解决或权限不在县级,需向代表作出说明的3件,占2.01%。收到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反馈表114件,对建议办理情况总体评价,好的101件,较好的8件,一般的2件,没有评价的3件,明确表示对建议办理不满意的0件。

二、主要特点

今年因疫情影响,建议交办会比往年推迟了近一个月召开,但绝大部分承办单位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和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突出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后,县人大将代表建议加以整理、分类,及时移交县政府研究办理。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制定办理方案。4月23日,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联合召开了由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参加的交办会议,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同时,为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各级办理工作责任。大多数承办单位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承办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科室承办落实、办公室抓督办协调的办理工作机制,强化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保障。

2.突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强化与代表的沟通。大部分承办单位都能将沟通交流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县公安局、城管局、发改委、小尖镇等单位扎实开展“承办单位与提建议代表集中见面周”活动,通过电话、走访、邀请代表视察办理现场等各种方法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努力做到办理前了解代表真实意图,办理中征求意见,办复后跟踪回访,代表见面率和答复满意率均达到百分百。二是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对于需多部门协作办理的建议,县工信局、水务局、市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能够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建议办理方法,强化配合,形成合力,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解决乡镇集中规划家庭作坊企业作业点就业与安全的矛盾问题等建议得到有效推进,赢得了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3.突出跟踪督查,力求办理工作实效。一是强化面上督办。县政府办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政务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各承办单位的具体指导、协调与督促,及时通报建议办理进度、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针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发出督查交办单,要求重新办理,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二是强化部门内部督查。大部分承办单位明确办公室为建议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部门,对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县教育局督查科每周一督查,两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县农业农村局专门成立建议承办工作督查组,负责代表建议的督办,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进度,提升了建议办理实效。

三、存在问题

今年建议办理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催办、督办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表现在:1.思想认识有差距。少数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当作一项麻烦,应付办理现象存在。有的单位工作人员变动后没有交接,导致建议无人办理。单位与单位之间,同一单位的不同科室间,因重视的程度不同,在按时答复、办理实效上都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2.主动承担有差距。一些单位在办理建议过程中,角色定位不准,仅在答复中作出“需要县政府统一规划”、“将请示上级部门”等空头承诺或推脱之言,而不是积极主动地向政府汇报,尽快研究解决。3.协调配合有差距。一是机构改革刚刚收尾,相关部门职责划分后交接不及时导致建议迟迟无法交办;二是少数需协作办理的建议,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存在各唱各调、各吹各号的推诿扯皮现象。4.办理实效有差距。部分建议还处于“准备列入计划”、“列入计划准备解决阶段;有的片面强调客观原因和困难,在没有项目支撑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单位不多,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与代表期望有较大差距。

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个别单位,但它直接影响到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应当引起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四、几点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调研、座谈,认为在下一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习总书记指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造福人民。人大代表来自于民,他们提出的议案建议大多“冲”着民生而来,反映了群众的呼声和心愿,“一府两院”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履职为民、增进民生福祉的一个重要抓手。希望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记初心和使命,坚持一心为民,主动担当,通过建议办理进一步推进部门工作,促进民生改善,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2.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一是提高交办的准确性,建议县政府在今后交办前,召集有关单位先对代表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和主动“认领”;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要落实好主办和协办单位各自的责任,对于难度大的,建议县政府办牵头协调,对于重要的涉及面广的建议,建议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际效果;三是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建议县政府及承办部门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工委的配合,及时交换意见,通报情况,共同推动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3.要进一步提高办成率。办成率是检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代表提出建议初衷所在。各承办单位要利用下半年这段时间进行“再冲刺”,力争建议在办成率上能够有所提升。对一时把握不准的问题,或者本单位职权范围难以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汇报,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对答复中一批“已列入计划”、“正在逐步解决”的建议,要开展“回头看”,确保建议办理按计划进行。对一些因客观原因制约而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强化探索创新,主动研究和分析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路径,努力让建议办理工作成为破解发展瓶颈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突破口。

4.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建议县政府办进一步加强督查,及时公布办理情况,对办得好的进行典型宣传,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办理不实的承办单位予以通报,确保代表提出的建议得到真正的落实解决。要认真落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范畴。县人大常委会将把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部门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同时,继续组织开展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和“两高”承办单位的评选工作,通过奖优罚劣来进一步推动建议的落实,让事情办成,让代表和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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