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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8/6/1 9:47:07 浏览次数:6044 [字体: 标准]

——2018年5月29日在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本月上旬,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县科技局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荣鑫伟业、亚邦爱普森等企业,召开了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科技企业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出台一系列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通过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打造创新平台和载体,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合作和引资引智项目等一系列举措,促进了全县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工作逐步加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科技成果转化所取得的成效:一是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2017年,全县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1家,有研发活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为62.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达6.24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1.95%。二是涌现出一批优秀科研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兴企业。全县现有高新技术企业21家,省高企入库培育企业12家,21家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我县企业累计获批高新技术产品150余只。天容股份、亚邦爱普森药业2家企业获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争取项目资金2000万元。恒利达、荣鑫伟业、荣生电子等公司的技术成果经中科院院士、行业知名专家鉴定,技术成果均达国内领先水平,正在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是专利申请数大幅提升。专利申请数2016年达1164件,首次突破1000件,2017年突破2000件,达2425件,实现专利申请翻番目标;2017年专利授权数达586件;发明专利授权数大幅提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6年的2.19件增加到目前的3.59件。

  二、存在问题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环节,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近年来,我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稳步推进,实现较大突破,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全社会创新氛围不浓。一是对科学技术在创新驱动战略中起重要支撑作用的核心地位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有关单位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只重视取得的成果,对前期的研究、探索缺乏务实的支持举措。三是对刚刚创业人员扶持和引导乏力,这批人员虽然创新创业积极性很高,但对如何与经济发展融合认识不足,风险投资的支持尚还欠缺,需要大力引导和扶持。四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奖励政策落实不够。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机制与成果完成人员的利益挂钩不紧密,科技人员难以得到回报,影响了转化的积极性。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仍显不足。一是近年来虽然我县科技投入逐年增加,但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科技部门实际用于安排项目的经费都偏低,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体系和机制尚不健全。金融机构出于安全的考虑,大多愿把资金借给一些有名气、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对一些转化周期长、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大的项目积极性不高,并且贷款资金因环节多而到位差。三是多数企业对研发的投入较低。企业管理层期待的是科技研究后的成果能够快速的转化为生产力,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对于存在应用前景研究时间较长的技术并不重视。

(三)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一是企业发展、创新意识不强,吸纳科技成果的能力、创新能力不足,技改经费投入和市场开拓的能力不足,没有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不够广泛。我县多数企业是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成果的研究与转化,推广范围窄,多数局限于本企业、本单位的内部转化,难以形成更大规模的产业化,产生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是通过与高校和科研所联合共同开发科技成果,虽然有了丰富的科研资源,但是研究偏向于理论不能与企业的实际生产相结合,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问题,需要企业进一步研究,开发,限制了科研成果的转化。

三、工作建议

  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整合资源、提升服务”原则,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全县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完善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技术转移。建立健全政府、企业、高校互动共赢的合作机制,促进政府与高校、企业形成长期、稳定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政府通过政策促使校企紧密合作,企业借助政府的政策调控,从高校获得更多、更实用的科技成果。鼓励企业通过项目委托、共建实验室、工程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办法,构建成果转化合作平台,形成 “产研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二是突出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创新支撑水平。以提升各镇、中心社区的中小企业创业园孵化培育功能为重点,指导其按照孵化器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引导其逐步增强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集聚的功能。支持民营资本加大对孵化器的投入与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孵化器吸引民营孵化器、企业、风险资本等共同参与建设,积极帮助灌河创客众创空间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

三是加快服务业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业,不断完善科技成果和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积极引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形成包括代理、培训、咨询、法律服务、托管等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链,解决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的瓶颈问题。积极开拓科技金融业务,探索科技贷款担保、科技保险、产权交易与股权交易等新模式,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提供贷款担保、科技保险等业务在内的差异化服务,促进科技与金融资本相对接。

四是加大政策激励,激发企业更大创新活力。制定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企业进步的激励政策,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将其经济效益与科技成果转化视为一个整体,通过税收、信贷等措施,给予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优惠条件,并对其成果转化效益进行评估,以此来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并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于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并获得经济效益的人员给予合理的经济利益,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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