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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年鉴

发布日期:2020/8/5 9:51:28 浏览次数:4278 [字体: 标准]

响水县人民代表大会

综 述

【概况】响水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研究室和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共有在编人员30人。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响水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完成了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可喜成绩。镇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对政府组成部门及法检“两官”履职评议、基层人大“一家一室”建设、人大理论研究等工作受到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主任会议15次,听取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组织代表视察调研51次,作出决议决定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人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  

杨毅坚 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负责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

张孝将 协助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负责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

王建成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工作。

顾祝生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重要会议

【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1月9日~12日,响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233名。会议议程有:听取和审议响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响水县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响水县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响水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响水县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响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响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陈刚同志为响水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9次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经济工作、财政预算调整以及县人代会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三大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5项法律法规在全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县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14项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1月12日,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依法任命魏永明同志为响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克中同志为响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海林、李爽两名同志为响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3月6日,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2017年度被评议单位和个人关于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测评;听取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中小企业园建设情况、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县城商品房房价情况等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举办了《统计法》法制讲座。

4月18日,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夏兴华辞去县十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5月8日,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许可对县十届人大代表姚海林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5月29日,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县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听取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现代农业园区载体建设提档升级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举办了《宪法》相关知识讲座。

7月26日,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许可对县十届人大代表许海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一号议案”、“二号议案”以及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县国土局、文广新局工作报告和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听取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9月27日,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的执法检查情况、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等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报告和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报告,并进行评议;听取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被评议单位和个人关于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书面测评。

11月29日,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三大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制定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以及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一号议案”、“二号议案”、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等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县法院执行局和部分法官、检察官对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测评;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12月27日,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会议接受张卫兵、吕鑫、朱国强、潘燕、陈正华、吉萍6名同志辞去响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吉萍同志的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重要活动

【招商引资和服务项目】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大力开展招商选资活动,进一步加强在手项目信息的跟踪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努力提升招商实效。一年内,收集有价值项目信息20多条,邀请10多批次客商组团来响实地考察,与亿利集团等企业签订了投资意向性协议。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全力帮助长江风电、森达热电、金天马纱业、恒利达化工、嘉亿纺织等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为企业转型升级助力护航。

【办理县人代会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关于《鼓励回乡创业就业聚人气加快激发全面小康新动能》议案办理情况。《鼓励回乡创业就业聚人气加快激发全面小康新动能》为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立的“一号议案”。为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县人大常委会多次与县人社部门以及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专门听取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情况汇报。7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一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为“一号议案”的办理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上半年创业项目800多个,共有3000余人返乡创业就业。但对照议案提出的“五年内引回五万人”的目标,还未达到序时进度。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健全激励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推动我县回乡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11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一号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该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关于《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议案办理情况。《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立的“二号议案”。为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县教育部门的情况汇报,并与有关职能科室同志进行座谈。7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二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现代化建设为契机、项目建设为抓手、组织推进为保障、提升质量为关键,全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优质发展、均衡发展、持续发展、跨越发展,各学段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攀升,社会各界的满意度较高。但当前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如新建学校投入缓慢、大班额现象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等。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提升办学理念,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11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二号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该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151件,其中,由县政府牵头办理的共有143件,占总数的94.7%。建议内容涉及工业类12件,占8.4%;农业农村类20件,占14.0%;城建、交通、国土类46件,占32.2%;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类15件,占10.5%;科教文卫类27件,占18.9%;服务业及其他类23件,占16.1%。

  4月,联合县政府、县政协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通过开展承办单位与代表集中见面周活动、发放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深入承办单位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了跟踪督办,保证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15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办理。7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注重建议办理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响水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建议处理办法》的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少数承办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答复、轻落实,办理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等问题。会议要求,相关承办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办理主动性;进一步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建议办结率;进一步优化思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强统筹,有效提升办理水平。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11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了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该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办结和基本办结率达67.8%,较7月份提高了28.7个百分点。年初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已办结8件。

【法制工作监督】

3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高认识,统筹规划,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由“任性”向“理性”蜕变;创新模式,加强研究,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由“单一”向“多元”发展;强化保障,加强管理,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由“重建”向“重管”转变。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

5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计综合协调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加强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工作总体水平。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及执法力度、加大对全县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条例》相关配套细则修订制定力度。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

7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严格把关,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保障,提高环保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该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听取了县国土局、文广新局工作报告和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报告,会后形成评议意见,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9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改善航道等级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提升航道等级,改善通航压力;邀请专家调研、论证,取水口上移调整,增大法定保护距离,切实解决好县城饮用水源保护问题;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监督机制,统筹船舶待闸区的安全管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水上服务区的规划建设,提升水上服务功能。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文广新局关于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述职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测评。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报告和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报告并进行评议,会后分别形成评议意见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办理。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统计法》贯彻实施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该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11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该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工业经济工作的监督】

 3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中小企业园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该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11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三大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今年来,县政府及三大园区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着力推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对照省市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要求,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如整体产业层次还不够高、发展要素制约较为突出、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等。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三大园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抓招商引资;重抓项目建设;重抓营商环境。会后形成了审议意见交政府及其三大园区办理。

【农业农村工作监督】

5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现代农业园区载体建设提档升级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该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9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产业扶贫为核心,增强发展致富后劲;以住房改善为契机,促进完善社会保障;以良性发展为目的,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实现脱真贫、真脱贫、全脱贫、不返贫。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

【改善民生监督】

 3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城商品房房价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会议认为,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要求将审议意见发到各相关单位,认真疏理,制定措施,全力推进,确保成效。关于《县城商品房房价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会议认为,县政府接到审议意见后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分管领导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部署整改工作,全县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平稳有序。会议通过了对两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5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技术转移;突出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创新支撑水平;加快服务业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加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卫生系统人事用工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健康惠民投入。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

11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制定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提出问题清单及其整治方案,要向社会公示公开,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审议县政府《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治落实情况,并加强常态监督;各镇人大要建立年度环境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代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要主动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会议还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该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财政工作监督】

7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批准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决定。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要求加强预算法制意识,完善预决算编制工作;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要加大审计成果的运用,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切实改变一些问题“年年提、年年改、年年犯”的状况。关于全县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要求强化项目引领,促进投资拉动;要加快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结构;要强化收入组织,确保收支平衡。关于全县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要求进一步夯实农业的基础地位,在编制发展规划、注重品牌创建、提高劳动力素质上下功夫,努力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关于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11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对以上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服务代表和代表履职】

2018年,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51次,开展人大代表培训工作2次。1月,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继续对2017年度“三好两高一争创”活动获得者进行表彰,响水镇代表组、小尖镇代表组、南河镇代表组、六套中心社区代表组等4个先进县人大代表组,杨敏敏、顾迎春、杨绪跃、李德华、陆玉梅等17名“三好”县人大代表,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水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等5个“两高”承办单位进行了表彰。活动有力地增强了代表责任感和荣誉感,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激情。12月,对缺额的12名人大代表依法进行了补选并确认代表资格有效,至此响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30名。

【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部署,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如何解放思想,推动响水高质量发展”主题,组织人大机关同志深入基层开展大调研,专题召开县人大机关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查摆问题,做出示范引领,进一步激发干事热情。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镇人大主席和机关全体人员赴省人大学习培训,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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