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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5/8/10 10:27:19 浏览次数:3016 [字体: 标准]

 

2015729,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今年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但也存在镇区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工程建设总体进度不快,尤其在部分镇区和干部身上,存在对县推进大会精神研究不深,在小水厂处置中存在“等、怕、拖”现象等问题。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狠抓关键,强化领导责任。县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将各镇区和有关部门“一把手”明确为本单位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大现场督查、会办力度,早日明确相关政策口径,打消镇区依赖情绪和等靠要思想,确保年底前90%镇区群众吃上地面水,春节前100%完成全覆盖目标。

二、以点带面,发挥示范作用。要按照时间节点,因地制宜推进村小水厂处置工作。对那些前期准备充分、工作基础较好镇区,可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先行打开局面,进而带动面上工作开展,保证9月份小水厂处置工作全部完成。要创新工作理念,引进高新技术,积极实施供水监管智能化试点,“以高补晚”提高城乡供水监管服务水平。

三、齐抓共管,保障工程建设。县水务部门在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同时,要严把工程质量关,真正把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群众放心工程,将供水漏损率降到最低限度。发改、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主动配合做好土地征用、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强化建设资金监管,保证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并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位。各相关单位必须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全程监管,全力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四、加强宣传,造浓工作氛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生产生活的惠民工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意义,宣传各级政策要求和镇区、部门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增强镇区和广大干群支持、配合工程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以上意见和建议,请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今年11月份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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