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2日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盟同志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来盐城考察为强大动力,按照省市县委全会部署要求,以重落实、提质效、争先进为目标,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勇于斗争、敢于胜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响水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