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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6/2/29 10:45:47 浏览次数:3988 [字体: 标准]

响水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于20151229召开,县委书记崔爱国出席并讲话。会议决定任命张翰、曹亚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志胜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关于召开响水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并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会议相关事项;讨论并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县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讨论关于设立响水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的相关事项;评选了2015年度优秀县人大代表、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并作出表彰决定;初步审查县政府关于响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听取了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情况、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裴彦贵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刚、张孝将及16名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单永红,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云,县领导张瀚、曹亚,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斌,县检察院、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响水镇人大、黄圩镇人大负责人和李守卓、孙为浪、顾正营、蒯万支、唐文中等5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县委书记崔爱国在讲话中指出,要强化宗旨意识,做到履职为民。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要始终牢记为民宗旨,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确保让群众从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忠诚履职。领导就是责任,职务就是担子。作为政府领导,要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强化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履职。要带头坚定法治信仰,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要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干净履职。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经常对照廉政准则照镜子,做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好干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他要求,围绕中心、奋发有为,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与全县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创新思路、依法履职,积极探索响水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议事决策的主导性和实效性。

关于表彰2015年度优秀县人大代表、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的决定。会议认为,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体县人大代表和各代表小组紧扣县委工作中心和人大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小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响水科学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要求,受表彰的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关于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审议意见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措施落实,取得预期效果。截至目前,20件为民办实事中,7个项目已完成,10个项目达到或基本达到序时进度,3个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或暂停实施。关于县政府对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能根据审议意见要求,深刻剖析存在问题,通过找准切入点、紧扣关键点、狠抓着力点,进一步量化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细化督查内容,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不断提升办理工作水平。截至目前,由政府牵头办理的141件建议,办结和基本办结率超过60%。会议要求,对该两项审议意见中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的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继续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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