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3月18日下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毅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张孝将、王建成、顾祝生出席会议,副县长王鲁文,县法院、检察院、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各中心社区人大代表工作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七五”普法启动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响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吕鑫同志辞职的决定》;听取了县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镇村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引导资金安排及使用绩效、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等等三个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满意度测评。会议对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任命,对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进行任免。杨毅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杨毅坚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提出要求。杨毅坚指出,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以及依法监督与支持工作的关系,使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达到相互促进和良性互动,推动共同目标顺利实现;要依法行政,有效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发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并且要按照工作时限反馈办理和解决的结果;要转变作风,树立新一届政府的崭新形象。紧紧围绕“产业强县、生态立县、富民兴县”的战略部署,牢牢扭住发展目标不放松,找准本部门工作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相关的结合点,强化责任担当,锐意创新进取,协力同心,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