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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2/10/10 10:35:26 浏览次数:1655 [字体: 标准]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

2011924

 

各位主任、委员:

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9月上中旬我们在裴主任、刘主任的带领下到县水务局、交通局、教育局、住建局等单位,采用听汇报、看现场、发放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走访、电话了解等方法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议案14件,经大会审议通过,将“加快城乡供水全覆盖,保障饮水安全惠民生”和 “加强基础建设,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两件议案列为大会议案,交由政府办理。其它议案均作为建议处理,加上代表在会上和会后提出的建议,共217件。其中:工业、财税方面26件,农村、农业、水利、土地方面62件,交通、城建、规划、环保方面63件,科教文卫方面43件,民政、人事、社保及其他方面23件。

今年的代表建议有以下特点:一是建议数量增加,比去年的106件增加111件,增长104.7%。说明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意识和履职积极性在增强。二是代表建议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占建议总数的28.8%,涉及交通、城建、规划、环保方面的占建议总数的29%,涉及科教文卫方面的占建议总数的19.8%。说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还有更高的要求和更多的期盼。

经过努力,217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均已答复代表。从答复情况看,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6件,占总数的30%;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今后逐步解决的137,63%;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一时无法解决、作情况说明的14,7% 。收到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反馈表60件,对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建议办理力度明显加大。今年的人代会结束后不久,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联合召开了建议交办会。会上,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办理程序、办理措施以及工作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县政府马县长就代表建议的办理作出重要批示,同时明确分管副县长为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分管领导。绝大部分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召开办公会议,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每件代表建议都能亲自阅批并提出办理意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形成了有组织、有领导、有专人负责的办理机制。

2、完善制度,建议办理实效明显增强。部分承办单位能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办理代表建议的相关规章制度。县政府办建立了一整套的办理机制,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范围、原则、程序、时限、承办单位的职责、组织领导等各项内容进行明确。县公安局建立了分工负责、协作办理、检查督办、领导审核、办理回访工作制度。县住建局建立领导包案、挂牌消号、督查推进、滚动办理、考核奖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提升了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3、加强调研,建议办理水平明显提高。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前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县交运局对代表提出的多条关于铺桥修路的建议,逐条逐项到实地查看,论证项目可行性,尽最大可能将其列入农路桥梁建设计划报省交通厅审批,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代表建议中提出并被省厅立项的公路、桥梁等项目已达6个。县公安、教育等部门针对李宏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建议”,联合开展校车排查摸底工作,掌握车辆状况、驾驶人资质、行车路线以及时间等第一手资料,并根据相应情况,组织交巡、派出所等部门警力上路上线,严查严管违规校车。先后查处违规行为72次,处理超员行为40起,整改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19起,取缔“黑校车”26辆。违规校车上路运行情况有所好转。

4充分沟通,建议办理满意率明显提升。在今年代表建议办理中,不少承办单位变 “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办理前,主动上门与代表进行沟通或把代表请进来,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代表的想法,共商解决办法。县水务局在办理建议前,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相关镇村就农村水环境整治、饮用水安全、新建、维修电灌站、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办理工作与代表进行沟通和交流,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办理中,交运等部门邀请代表视察建议办理现场,征询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改进办理方案,加大解决力度。办理后,县委农办、财政、经信委、卫生局等单位能通过召开办理情况集中答复会和走访、电话联系等方法向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切实提升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一批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依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办理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1一是少数承办单位在认识上还不到位。总的来看,建议承办大户办理工作积极主动,反而是少数承办件数少的单位对代表建议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进展缓慢,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代表,甚至不催不办

2、少数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办结率不高。有的承办单位在答复时态度诚恳、措施具体,但并未及时按答复意见里的承诺去落实,致使有些建议 “只开花不结果”,导致代表对答复满意,对落实不满意。有的承办单位习惯于做解释式的答复,片面强调政策原因、条件局限,把本来能够解决的问题搪塞过去。

3重点建议的办理进度不快。主任会议确定的在媒体上公示的10件重点建议,已办结的2件,其余仍在办理中。

4具体承办工作不规范。有的承办单位,由于机构调整,承办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对新上岗人员没有及时进行业务交接和培训,影响了办理工作进度和办理质量。有的答复建议内容简单、空洞,对建议所提问题缺乏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办理事项。

四、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意义的认识。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力和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办理代表建议是有关机关和组织的法定义务。因此,要把建议的办理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树立办理好代表建议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就是尊重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理代表建议的政治责任感。

2、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力度。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尚有8件仍在办理中。希望县政府及有关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做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能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详细的规划,明确具体的办理时限、实施单位、方法步骤、责任措施等,做到切实可行、按期落实。

3、要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和建议办结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最终是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问题,落实到位。承办单位不仅要提高代表的满意率,还要提高建议的办结率。今年的代表建议虽然已经答复完毕,但有的答复还仅仅是一个方案,尚未付诸实施;有的还正在办理之中,尚未办理完毕。为此,建议县政府要继续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书面答复是否落实,做到答复与办事一致。对因条件不成熟或上年延续下来需以后继续办理的代表建议,要积极创造条件,跟踪滚动办理,从而确保代表提出的建议得到真正的落实解决,取信于代表,取信于民。

4、要进一步推动部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代表建议不仅要办了,还要办好。各承办部门要对所有的办件进行“回头看”,逐件审查,对已经办理好的建议,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搞好交流宣传;对于正在办理的建议,要加大督办力度,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最终目标,努力将各项目标计划和办理措施落到实处,争取相关建议在年内办结。要将办理代表建议与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将办理建议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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