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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2/8/21 10:01:11 浏览次数:1035 [字体: 标准]

办 理 结 果

A

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周旭东代表: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县财政安排资金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随着经济发展,城市与农村接轨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打工,留守儿童也日益增多。我县结合实际,将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农村留守儿童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相结合,投入资金6000万元,不仅新建了一批初中宿舍,还陆续在运河中心小学、老舍中心小学、六套中心小学、黄圩中心小学、大有中心小学、陈家港中心小学等学校新建了宿舍楼,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留守儿童上学安全问题。

近年来,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虽然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底子薄、基础差,县财政仍属于“吃饭”财政,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公务员、教师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陆续改革,财政刚性支出压力日益加大,目前,暂时无法彻底解决为每个乡镇学校配套校车问题。对留守儿童上学安全问题,结合我县实际财力状况,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想方设法,通过多渠道解决问题。一方面县财政将继续投入资金新建中小学宿舍楼,让更多的留守儿童住校,不仅可以解决上学安全问题,更可以解决孩子教育问题。另一方面,暂时无寄宿条件的学校,学校继续加大对学生上学安全宣传教育,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车辆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并结合乡镇公交的普及,与有关部门探索公交与校车接轨的方法,努力解决孩子上学难的问题。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以上答复,不知能否让您满意。

 

O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要负责人:王建成

该建议领办人:王爱民          联系电话:86886218

      人:王            联系电话:8688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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