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办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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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曹海东 代表: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 关于请求重建双港镇以刚河桥 ”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乡(镇)之内非等级公路的农用机耕桥及农民生产、生活用桥。建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农业生产建设和农民生活提供便利。因此,农桥的建设标准比较低,采用打坝浇筑底板的工艺,通行限载为8吨以下,一般适宜在没有重车通行的农村村庄或田间建设。
据现场勘测,旧以刚河桥建于七十年代,
建议:该桥由双港镇向交通部门争取交通桥立项,由交通部门建设交通桥。
以上答复,不知能否让您满意。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要负责人:王建成
该建议领办人:顾超俊 联系电话:13801413961
经 办 人:王慧明 联系电话:1391259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