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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响水县201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2/7/31 16:09:26 浏览次数:2815 [字体: 标准]

  

一、201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058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2.6%,同比增长56.8%;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1277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5.3%,同比增长33.8%。县本级可用财力28260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5805万元,返还性及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615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8757万元,债券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629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64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485万元。县本级财政支出合计28260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1277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9828万元。县本级财政当年一般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县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为140457万元,预算执行中,由于收入超收等因素,追加支出15224万元,经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批准,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15568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6297万元,加上上级下达专款80629万元,这样,2011年县本级一般支出预算为282607万元。  

2、重点支出完成情况  

——教育支出5038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77.4%,同比增长49.2%  

——医疗卫生支出15708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66.2%,同比增长4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84万元(不含财政社保专户支出),占调整预算数83.1%,同比增长10.7%  

——科学技术支出6354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6.8%,同比增长64.5%  

——农林水事务支出32047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78.2%,同比增长28.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13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1.3%,同比增长66.3%  

——住房保障支出418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5.5%,同比下降79.1%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完成基金预算收入12284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3.2%,同比增长44.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99563万元,占预算的111.7%,比上年增长56.6%。加上上年基金结余46577万元和上级补助收入2620万元,当年基金总收入171957万元。县本级完成基金支出13211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8.3%,比上年增139.3%。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08599万元,同比增长185.5%。上解支出80万元,年终结余39840万元。实现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11年,县政府和财税等部门紧紧围绕县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不断创新征管手段,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增幅均实现了全省进位、全市争先的目标;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持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努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补助和专项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资金的压力。  

同时,我们在审查中也发现,2011年县本级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财税征管还有许多薄弱环节,部分收入没有应收尽收;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持续高增长压力较大;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财政结转资金数额较大;专项资金、政府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预算执行不够规范,二、三级预算单位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政府性债务防范和化解任务加重。  

经过审查,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响水县201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县政府副调研员、财政局局长王建成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响水县201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做好财政预算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预算意识,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严格按预算办事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财政部门要及时批复到各预算单位,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要进一步严格预算调整和科目调剂,强化对超收收入使用的监管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或追加预算。要建立健全部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通报制度,强化和落实部门执行预算的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的约束力。要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管,规范各部门与所属单位之间的财务行为,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不断增强预算刚性。  

2、要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要强化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完善预算定额和项目标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控制财政代编和预留支出不断提高政府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预算制度,实事求是分析评估税源提高收入质量。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现财政职能由管“分钱”向管“分钱”和“花钱”并重的转变。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绩效评价试点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总结去年部门预算报人大审批基础上,扩大报批范围,细化报批内容,不断增强部门预透明度  

3、要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近期发布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研究建立横向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纵向包含所有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督新格局。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资金运用到那里,监督就跟进到那里”的要求,加大对园区镇区、二、三级预算单位以及报账制预算单位的监管力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以考核实体经济税收为导向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办法,降低征收成本,促进公平公正。要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领导决策机制、债务风险预警偿还机制保障财政健康运行。要认真落实《监督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的要求,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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