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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府落实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强基础建设,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议案计划安排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2/7/6 9:51:39 浏览次数:1715 [字体: 标准]

 2012528 ,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落实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强基础建设,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议案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基础建设,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议案的办理工作,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形成机制。整个计划安排既紧扣上级创建要求,又切合我县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  

会议指出,从有利于实施和考评的角度看,计划安排的一些保障措施还相对粗放,必须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逐条、逐项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落实到每所学校,切实增强计划安排的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硬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加强基础建设,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议案的落实,确保我县教育现代化创建目标的实现: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要将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迅速组建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创建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标准,定出时间表,列出序时进度,明确相关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落实。二是经费投入要到位。要认真落实县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县域教育现代化创建步伐”的要求,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投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三增长一优先”要求,确保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达到省定比例。同时,要创新教育投资模式,通过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或出资办学,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教育系统内部挖潜等多渠道增加创建工作投入,加快教育基础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师资队伍建设要到位。要通过在职培训、岗位交流、人才引进,不断提高我县教师队伍学历层次,改善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结构。要加强对教学能力与教学实绩的考查、考核,积极推进不合格教师淘汰、分流工作,切实解决部分“响师班”毕业教师不胜任教学岗位问题。要落实局分工领导和学校“一把手”的责任,加强教学过程常态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教师在编不在岗现象发生。要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名校长、名教师推荐评比的程序和标准,加大对优秀教师和成绩突出学生的奖励力度,千方百计留住优秀教师和优质生源。四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县政府要切实发挥对教育现代化创建的组织、引领、发动、保障作用,强化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各镇(区)政府要对照创建标准,突出重点做好工作,保证本镇中心幼儿园如期建成省优质幼儿园。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各校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各学校抓好创建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要加大教育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基础建设保障水平。县人社、编办等部门也要通力协作,共同配合,形成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五是督查考核要到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全县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与考核,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组织诫勉谈话,以强有力的督查考核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县政府要按照本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计划,并在今年7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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