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19日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上旬在响水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响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响水县202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响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响水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响水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4.审议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响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响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听取响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并票决202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
9.选举;
10.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