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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机遇与挑战——人大工作与网络社会良性互动路径研究

发布日期:2019/3/19 9:15:28 浏览次数:13394 [字体: 标准]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网络发展水平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我国已经快速步入网络社会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国公民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平台。网络社会对传统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构成了巨大挑战的同时,也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做到与时俱进,学会利用互联网汲取民意、引导舆论,实现人大工作与网络社会的良性互动,成为一个新的重大课题。

  1. 正确认识网络社会

    网络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对政府管理以及社会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政治态度、意见、诉求和情绪的总和是对执政者的施政和决策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民意集合。

    经过笔者研究发现,网络社会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互动性与即时性。“同其他人发生联系”——进行跨越时空的互动交往,是网络传播方式的本质特征。与传统媒体单向的信息传播通道相比,网络是一种双向交互式的信息传播通道。通过网络媒体的传播,网民可以在第一时间获知新闻事件,并在网上发表言论。另外,时效性也是网络传播信息的重要特征。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传播和表达具有了较高的时效性。相对来说人民网、新华网等类型的大型门户网站更加注重反映重大事件的原创性言论的即时性,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反映公众对新闻事件的评论和反应。

    (二)隐匿性与自由性。有一句戏谑的话用来形容网络时代:在网络中,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一组代码、一个符号就可以是网民身份的象征。网络可以隐匿人们的真实身份,而网络本身的隐匿性导致了言论的自由性。因此,人们无需像在现实生活中那样顾及太多,只要轻轻一点,就能自由地发表言论,把要分享的内容让好友浏览。网络媒体使得“本我”得到更多的体现,各种情绪、态度和意见基本是以原生态形式得到展现。

    (三)情绪化与非理性。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期,社会运行机制的转变、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利益结构的调整,都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再加上生活节奏加快、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竞争加剧等社会问题使得一些人的心理失衡,焦虑、困惑、不满等情绪浮动,又缺乏适当的排解渠道,而网络为民众宣泄情绪提供了最佳的渠道。但是由于网络舆论的“自由超市”特点以及“把关人”的缺席,个体意见经由网络媒体迅速聚集、炒作发酵,形成强大的意见声势,导致网络舆情的发生。

    二、网络社会对人大工作带来的影响

    网络社会给人大制度发展及人大工作注入正能量。(一)有助于建立人大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桥梁。根据2017年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4.3%,并保持持续稳步增长网络在人们生活中比例的加大,公众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对人大工作的建议以及对人大代表的期望,反映基层诉求越来越多。充分地听取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意见,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互联网为人大工作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不受时空限制的新平台,有助于直接联系人民群众,拓宽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真正保障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二)有助于推动人大工作创新。随着社会政治发展进步,公民日益关注自身知情权的实现并积极进行政治参与。近几年,许多地方人大在“互联网+”方面积极适用,通过创办自身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通网络会议直播,更加及时、广泛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以及代表风采。如2010年8月,杭州市人大开通了常委会会议直播平台;2012年9月,江苏省响水县人大又积极抢占新兴媒体制高点,创办了全省第一份县级人大代表手机报,这些都是在互联网方面的有益探索。(三)有助于监督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网络监督因其发自草根、不受渠道限制,使得人民对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变得更为方便。如2013年8月,有网友曝光四川一县人大干部酒后当街殴打妇女后,受到舆论的指责。事情发生后,该县人大认真对待,及时对涉事人员进行免职处分,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报此事,要求大家以此为鉴,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但是,对于人大工作来说,网络社会的出现,不只是一种机遇,同时,也是一种挑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网络社会对人大的民意代表和监督职能带来冲击。(一)虚假的网络民意带来的挑战。因为网络的匿名性、开放性,网民不需要代理就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发出自己的声音。再加上互联网传播的快速性、技术上审核把关难度大,网络的舆论监督容易产生缺乏理性的情绪化倾向,网络上存在大量的虚假民意在所难免。一些人利用网民的同情心和跟风思想,试图扰乱视听、左右民意,使网络舆论能在较短时间产生放大效应,对公权力机构形成意见压力。如湖南省城步原县委书记吴艺珍受贿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吴艺珍之女吴芳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汇聚了强大的网络民意,给当地党委、政府造成压力,影响了法院正常办案。因此,作为民意机关,不仅要学会通过网络了解民意,还要学会提高甄别虚假信息的能力。(二)现代媒体观念落后带来的挑战。从目前来看,仍有部分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对网络社会的发展态势仍然认识不足,习惯于传统思维和经验,认为互联网是虚拟世界,缺乏权威性和专业性,在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网络舆论的潜在引导力量,不愿意或不重视利用网络创新人大工作。不善于利用网络开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公权力就会使各级人大工作陷于被动,损害人大干部形象。(三)网络知识匮乏带来的挑战。在网络生态空间中,互联网发展对人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有些人大机关干部人大代表网络知识匮乏,不会使用新媒体,更谈不上利用新媒体开展工作。人大代表运用网络收集民情民意的能力、运用网络开展履职活动的能力、引导网上话题的能力、解决群众关注问题的能力都需要进一步提高。然而,作为公权机关,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工作方式,容易造成代表自身作用被边缘化、为民代言的法定职责被弱化的状况。(四)网络舆情带来的挑战。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文中指出:“随着信息运动速度的增加,政治变化的趋向是逐步偏离选民代表政治,走向全民立即卷入中央决策行为的政治。”人大代表本应该是代表民意、监督政府的最权威、最主要力量,但是正在被庞大的网络民意和网络监督浪潮所冲击。由于网络的传播的快速性,一些事件发生后在短时间内就被传播上网,推动迅速而有效的解决。如湖北邓玉娇案重新定刑、上海踩踏事件官员被问责、山西讨薪农民遭警察殴打致死等事件,无不彰显网络民意和网络监督的强大。相比之下,当网络舆论监督风起云涌时,一些地方人大作为监督“一府两院”的职能机构却往往悄无声息,失声失语,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受到严重弱化。因此,在网络直接参与下,人大如何高效行使职能,树立权威是面临的一大挑战。

    三、人大工作与网络社会良性互动实现路径

    亨廷顿认为:“任何政体的稳定都依赖于参与水平和政治制度化程度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要保持政治安定,就必须在政治参与发展的同时,一个政体制度的复杂性、自主性、适应性和凝聚性也必然随之提高”。面对网络社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强化我国人大制度的吸纳和规制能力,把网络参与纳入到正常的政治参与轨道中来,才能实现人大工作与网络社会的良性互动。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公民网络参与,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做好人大监督工作,首要的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善于发现问题,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愿望,推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解决。传统方式地方人大收集民意主要通过人大代表来传达,而通过网络,人大可以更大范围的、更多渠道地收集民意。公众也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对人大工作及人大监督下的“一府两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人大掌握社会舆论动态、切实听取民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便利。面对网络社会这个不可逆转的时代发展潮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力戒对网络、网民“敬而远之”的错误思想,不断学习和掌握网络信息技术,善于运用网络工具引导网民共同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要注重整合网络监督资源,把网络监督的广泛性与人大监督的权威性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人大与公民之间的常态化的联系,有益于提升人大监督实效。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对人大监督议题的建议和人大重点工作的建议,并注重吸纳民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加强对网络参与的规范引导,对网民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做出回应,确保群众利益诉求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对非理性心态要主动应对、及时疏导,促使群众理性表达心声,努力形成公民规范参与、人大有效管理的科学机制,达成监督共建的人大工作新格局。

    (二)搭建沟通平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担当为民代言的职责。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对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网络平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学会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人大工作。要加快构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推进本地区代表之间、代表与人大常委会相互联系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交流互动以及工作联动;加强对人大代表的信息化能力、网络语言能力、舆情应对能力培训力度,强化代表运用网络手段履职的整体能力。同时,鼓励人大代表通过开通微博、微信、聊天室等方式,同选民建立及时的、互动式的联系。通过网上互动交流,完善民意收集和表达机制,激发社会公众参政议政热情,也为代表更为广泛地反映民意提供便捷的平台。

    (三)积极应对挑战,健全体制机制,实现人大工作与网络监督的良性互动。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人大工作要顺应网络发展趋势,学会运用互联网汇集群众、掌握民意,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民意收集、反馈机制。习近平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人大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把广大群众的合理诉求收集起来,通过法定的渠道上升为国家意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建立健全网络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善于从各类网站、论坛,尤其是本地论坛,了解本地公民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方面的诉求,进行归纳整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复杂,且有一定代表性的事项,交由相关部门办理。特别是人大代表对地方人大和“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处理、反馈,通过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促成问题解决,并将办理结果在网上公布。二是探索建立更加畅通的民意表达和交流对话机制。网络媒体和交流平台迅速兴起,为网民提供了民意表达和政治参与的平台。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县级人大网站还没有设置相关民意收集的板块,缺乏民意收集的功能,网络的互动性优势并没有体现,难以吸引公众关注。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对互联网的应用决不能止步于向群众宣传政策、通报工作这些单向的传播层面,更重要的是建立良性互动的机制,增强群众的“交互体验”。比如可以通过在人大网站设置访客留言、在线论坛、在线问答等栏目来实现网站的互动性,以增强网站的公信力、吸引力和影响力。也可以探索在网站上开通“网络直播间”,实现人大常委会会议在线直播,让更多的群众有机会参与到人大监督的过程之中,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三是建立完善人大信息公开机制。信息公开是公民参与政治的基础和前提。监督法也要求实行监督民主化、公开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着眼于建立常态长效的途径,将人大工作置于“阳光”下,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要高度重视、时刻关注社会思想、舆论环境、传播媒介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牢牢把握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将人大网站建设成人大新闻宣传的主渠道。要通过设立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形式,主动设置议题,增强互动性、可看性和吸引力,扩大人大工作在网络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注重整合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资源,探索利用电视、网络对人大工作进行现场直播,彰显人大的民主公开形象。还可以在报纸、网络和电视上开设专版、专栏、专题节目,积极抢占人大宣传舆论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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